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是谁的?
时间:2020-12-01点击率:6452地点:

【网友提问】

女方父母在女方婚后把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这个房子会成为夫妻双方的婚后财产吗?


【律师解答】

上述问题中的情形,可以视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置房屋,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此可见,这种情形下,视为出资方父母对自己一方子女的个人赠与,系女方的个人财产,不会转化为夫妻双方的婚后财产。


【律师提醒】

 离婚时,涉及到的房产问题错综复杂。婚前财产基于婚后的处分等行为可能转变为婚后财产,也可能不因婚姻关系存续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分财产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才能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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