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占火车站地下通道跳广场舞
火车站的地下通道毫无疑问属于公共场所。
根据视频中的情况,现场已经聚集了近百人,通道已经被站满,常有行人路过差点被撞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的,还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并且,若有行人被撞倒或者有人因此受伤,该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以及该广场舞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在火车站的地下通道楼梯上跳广场舞,我认为不仅是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甚至可以评价为是有过错的!
火车站的地下通道作为公共场所,不仅人流量巨大而且还有楼梯等设施,绝对能在不适合广场舞的场地排名中名列前茅!不仅可能造成他人损害,还极易使自己受到伤害,到时将由自己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