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是遗产吗?
时间:2020-09-16点击率:6371地点:

【网友提问】

我和我老公是二婚,老公和他前妻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我们之间没有孩子。我老公生病期间一直都是我在照顾,他的儿女对他不闻不问。我老公为了感谢我立了一份遗嘱,遗嘱内容是,让我继承他的全部财产,包括抚恤金。后来我老公去世了,他的三个儿女和我争抚恤金。我有没有权利得到全部抚恤金?


【律师解答】

首先: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抚恤金是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给其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具有精神损失费的性质。抚恤金是被继承人去世后所得的财产,并非遗产。

  其次:不可通过遗嘱分配抚恤金。抚恤金不是死者生前所得的财产,不是遗产的范畴,因此死者无权对抚恤金通过遗嘱的形式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是死者在死亡后基于其特定的身份关系取得的财产。因此,死者在订立遗嘱时尚未取得遗产的所有权,不可以对抚恤金作出分配。倘若处分了抚恤金的,系无权处分。


【律师提醒】

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是在具体分配时,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顺序以及分配原则进行分配。一般情况下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综合对死者的照顾程度、是否与死者生前紧密生活、生活能力、经济状况等客观情况由法官进行自由裁量,以确保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且不违背死亡抚恤金发放之目的与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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