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广东梅州,一女子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当事女子说,当时老人骑车摔倒,看到后就去扶,没想到要离开时却被老人拉住,称被她撞倒要赔偿。
【律师解答】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老人称是被女子撞倒的,即主张该女子实施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
从举证的角度来看,该老人主张女子侵权给其造成损害的,应当举证证明该女士实施了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后果,并且女子的侵权行为与自己遭受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该女子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过错。
因此,在公安未能调取到监控还原真相的情况下,若该老人不能举证证明上述要件,法院是不会支持该老人的请求的。
【律师提醒】
此次事件中,幸好现场有监控可以证明该女子的清白,否则该女子可能被莫名其妙的担上“肇事者”的骂名!要杜绝这种蒙受不白之冤的可能,就要杜绝“谁受伤谁有理”“谁弱谁有理”的乱象,使见义勇为者、乐于助人者受到法律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