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便衣强迫失足女发生关系
时间:2020-08-26点击率:6481地点:

【网友提问】男子假冒便衣强迫失足女发生关系

浙江杭州,王某深夜寂寞难耐,用软件招嫖,但第一位来的女子与照片相差甚远,两人因价格没谈拢,打了一架不欢而散。第二位女子小丽来了不久后,门外传来敲门声称要查房。王某谎称派出所便衣,在执行任务,利用小丽害怕的心理强迫其发生了多次性关系。翌日凌晨,小丽出门时碰上真警察,发现王某假冒警察后,便报警向民警控诉王某的强奸行为。


【律师解答】

首先,嫖娼指的是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违法行为。正如电影《九品芝麻官》中那句经典台词“我玩完不给钱,就不算嫖咯”描述的一样,双方发生性关系但不给钱,不存在性交易的,不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因此,王某谎称便衣与小丽发生性关系的,不属于嫖娼行为。

其次,王某谎称自己是公安便衣,欺骗小丽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属于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招摇撞骗的行为即可,并不要求行为人实际获得了非法利益,也不要求行为人骗取的是财产利益。因此,王某冒充公安,欺骗小丽,使小丽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属于招摇撞骗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此外,就目前的报道来说,王某是不可能构成强奸罪的。强奸罪处罚的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此处的胁迫要求与暴力具有同等程度,足以压制受害人,使得受害人不能、不敢反抗,而本案中,王某谎称自己是派出所便衣,并以此要挟实施卖淫行为的小丽的,显然以正常人的标准判断不足以使得小丽不能、不敢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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