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男子打穿自家楼板将粪便灌入楼下邻居家
【律师解答】该男子的行为看似搞笑,其实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可能因为这一件事被拘留、罚款还要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该男子将自家的水泥地板打穿,并将粪便从所打的孔中倒入一楼邻居家,造成邻居家内流入大量粪便污水,无法正常生活的,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打孔行为造成一楼邻居家物件损坏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导致一楼邻居家无法正常生活的,一楼邻居有权请求其排除妨害,将房屋内清理干净,并赔偿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看水泥地板的性质,若该男子的行为属于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将面临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该男子的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行为,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有网友提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行政拘留15日都属于行政处罚,而行政法有“一事不再罚”原则,这是违法的。网友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行政法中的“一事不再罚”,指的是对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相同处罚,比如不能因为一个行为罚款两次,不能因为一个行为拘留两次等。一个违法行为,甲机关处以罚款,乙机关处以拘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