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迷信实施违法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
时间:2020-07-27点击率:6450地点:

【网友提问】利用迷信实施违法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


【律师解答】

大家可能以为利用封建迷信,利用占卜、算命、看阴阳风水、做道场等形式骗取他人财物的,只是可能构成诈骗罪,但实际上不是的。

我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司法解释规定若有敛取钱财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组织、煽动、蒙骗成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的即可构成本罪。

并且,还规定若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即若利用占卜、算命、看阴阳风水、做道场等形式骗取他人财物,同时敛取钱财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诈骗罪与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两罪数罪并罚,而非仅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或在两罪中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律师提醒】

那么什么是邪教组织呢?

那些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的,神化或鼓吹首要分子,然后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都属于本罪所规定的“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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