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律师解答】
强奸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指的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或者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婚内强奸”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强奸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处理。
司法实践中认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在夫妻之间产生了特殊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其中就包括了性生活,这些义务约束着夫妻双方,因此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这种观点的典型案例就是《刑事审判参考》中的第20号,白俊峰强奸案。
但是,如果双方处于离婚诉讼期间,此时双方就不再是普通的、寻常的夫妻关系,属于婚姻关系非正常的存续期间,在这个特殊期间实施强奸行为,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典型案例为王卫民强奸案。
【律师提醒】
我个人原本非常支持将“婚内强奸”入刑,但法律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体系,一个法条会与其他法条互相影响。我国刑法规定,面对强奸行为,受害人可以无限正当防卫。如果将“婚内强奸”入刑,妻子在与丈夫发生性关系中杀死丈夫的,可以称自己在被强奸过程中出于自卫杀死了丈夫,若检察机关不能举证排除妻子正当防卫的可能性,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妻子很可能被认定无罪,这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