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在驾校报名后,一节课程没有上过,向驾校协商退费事宜。驾校以“已付费用概不退还”的约定进行抗辩。我还能要求驾校退款吗?
【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类似于“已付费用,概不退还!”的霸王条款屡见不鲜!这些条款在法律上被称之为格式条款,常因排除自己一方的主要义务,排除、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而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以及第四十条之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之规定,驾校没有为学员提供任何服务的情况下,以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已付费用概不退还”进行抗辩,从而免除自己的退款义务是没有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的。因此,在学员未接受任何服务的情况下,驾校应当退还学员已经支付的全部学费!
【律师提醒】
驾校拒绝退还款项的,学员可以去交通局车管所或者拨打消费者协会电话进行投诉,驾校依旧拒绝退还相应款项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