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根据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相关规章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分别在每年三月至五月和第一季度开展对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由于目前我市仍处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依然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按照中央、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指示精神,现就2020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和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迟2020年度我市律师执业考核和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启动时间,正式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区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要提前安排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做好年度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启动能快速高效完成相关程序,便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正常执业。
三、考核启动之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继续有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3月12日
(来源:首都律师 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