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非法律从业人员了解的家暴相关法律规定,往往是了解《民法典》或已失效的《婚姻法》相关规定后,往往会认为家暴仅限于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公公婆婆儿媳、岳父岳母女婿之间,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除了《民法典》和已失效的《婚姻法》,我国还有《反家庭暴力法》专门规制家暴行为,并且《刑法》中也有关于家暴处理的规定。
而《反家庭暴力法》附则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所以“家暴”的范围是远超我们平常认知的,同居期间的情侣或因其他原因生活在一起的叔侄、姑嫂等之间也可能构成家暴。
如果行为人没有因自己的家暴行为受到给予批评教育、出具告诫书、治安管理处罚等处罚的,仅靠其自省醒悟,保证不再实施家暴行为的,可能性极低,因此,如果大家面临家暴行为,应当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