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未成年子女房产抵押,有效吗?】
时间:2023-08-07点击率:584地点:

刘某与张某婚后育有一子小张,奶奶去世后留有遗嘱,名下的房产全部由6岁的小张继承。后刘某将小张名下的房产办理了抵押并借款300万元用于炒股,因股市大跌刘某无力还款,债权人便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也迪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之所以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就是为了避免未成年人的父母接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之便,不当处分财产,从而对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造成损害。本案中就是如此,刘某抵押小张名下的房产,但其所借款项实际没有用于小张的生活、教育,属于侵犯了小张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父母抵押未成年子女的名下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非为未成年子女利益,除非监护人有证据证明抵押行为确实是为子女利益而实施的,例如为子女筹措医疗费用或出国留学教育等费用。在此也提醒大家,在出借他人钱款时,即便对方提供了房产作为抵押,可以注意核查一下房产所有权人的年龄,否则在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后,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抵押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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