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即将终止办学,拒绝与教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吗?】
时间:2023-04-21点击率:653地点:

刘某系某校的中学教师,其与学校第二次续订的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将于20225月到期。到期前一月,刘某向学校提出申请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学校向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学校抗辩经政府审批,学校将于20233月终止办学,故未与刘某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也迪律师解答】

 

在双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下,刘某在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前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系其法定权利,学校未予履行,确属违法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至于学校抗辩的将于20233月终止办学的客观事实,并不影响学校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原因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散系其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而此条件对应的劳动关系并不限于具体类型,无论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无期限的劳动合同,均可因用人单位解散而终止。本案中,即使学校在双方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已经通过了20233月终止办学的审批流程,依然不影响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即,即使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学校如期在20233月终止办学,双方的劳动合同依然依法终止,对学校的权益并无影响。故,学校抗辩其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理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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