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婚前按揭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在与张某结婚五年后,刘某因病去世。刘某除妻子张某外,还有继母朱某。请问朱某能否继承刘某的房产?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因此,若刘某与继母之间有扶养关系的,那么继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张某共同继承刘某的遗产。
第二、成年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扶养关系需要从扶养时间的长期性、是否在物质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以及在精神上给与必要的关心和照顾、是否共同生活和互相照料等因素来加以判断。
第三、由于房屋是刘某婚前购买的,并登记在了刘某一人名下,因此,在刘、张两人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要先将部分共同财产分割后确认遗产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