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公司与股东之间出现了财产混同?】
时间:2022-02-08点击率:830地点:


您好,请问作为债权人,怎样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之间出现了财务混同?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也迪律师解答】

第一、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案件中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股东对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法律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判断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着重就是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晰、是否经过外部审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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