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违约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还能要求抵销吗?】
时间:2021-12-23点击率:813地点:


某建筑公司是某项目的发包方,因拖欠工程款被起诉至法院,遂提起反诉要求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逾期违约金。现查实工程逾期违约金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请问建筑公司要求与拖欠的工程价款进行抵销会被支持吗?

【也迪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该条中所称的债务应理解为不论该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只要具备了该条款中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即只要满足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已届清偿期,且不属于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都可列入允许行使抵销权的债务范围,包括超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务。 因此,建筑公司的请求会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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