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打算在某县开设一个化工公司,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怎么进行?
【也迪律师解答】
第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对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仅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 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除此之外,均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第三、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的,开工建设过程中,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