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脱落之人损害,管理人怎么证明没有过错?】
时间:2021-11-09点击率:912地点: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何才能证明没有过错呢?

【也迪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在编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理解与适用》中提到: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要达到何种证明程度才能够免责,对此存在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证明自己已尽社会生活中必要的注意义务。

另一种观点认为,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举证证明其不存在管理、维护不当。

司法实践中,对于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没有过错的认定,应当采取善良管理人或者合理人的客观判断标准。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只有在证明其本身已尽管理、维护义务,或者损害是因第三人原因、受害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下,才能够免责。即便损害是因第三人过错、受害人过错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自身也存在过错,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的大小根据其过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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