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广西桂平,一辆消防车在出警途中遭摩托车恶意阻挡,消防员鸣笛、拉警报、喊话均被无视,消只得逆行绕过摩托车赶往救援现场,在消防车经过摩托车旁边时,摩托车车主竟还冲消防车吐口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而该摩托车车主拒绝让行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将面临交警的处罚,通常此类行为将面临罚款200、扣三分的处罚。
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实施此种行为的,最终可能面临既被拘留、罚款,又被扣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