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首次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也迪律师解答】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但是不登记的,不影响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