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
事情的起因是客户要注销银行账户,将银行账户中的438.78元存款全部取出,柜台因为没有零钱,支付了438.5元,在客户要求支付剩余0.28元后,柜员甩出一张5毛,并称:“多给你2毛,你赶紧走”。
大家都能理解现在1分钱基本很少使用,银行也极有可能存在没有以分为单位的零钱现金的情况,但这件事却不仅是纠结于0.28元的问题,而是银行处理问题的方式存在问题,且违法。
我们在银行开设账户,将钱存入账户后,就对银行享有债权,银行负有向客户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没有零钱并不是免除义务的理由,银行可以采取电子支付等方式向客户清偿债务,而不是这样为客户提供服务。希望银监会可以介入,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