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出租车受伤,谁担责?
时间:2021-07-20点击率:863地点:

我坐出租车的时候,出租车师傅和对面的车辆相撞,导致我受伤了,花了10多万医疗费,我让出租车公司担责,出租车公司却说让我去找撞我的第三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是主要责任,我们这一方是次要责任,我该怎么办?
【也迪律师解答】在遭受第三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时,乘客与出租车司机以及出租车司机以外的第三人分别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以及侵权责任关系,两种法律关系发生竞合。作为乘客一方既可以基于侵权关系要求第三人赔付,也可以基于合同关系要求出租车司机赔付。但是应当选择适合的路径进行起诉,因为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应的诉讼结果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截然不同。如果选择侵权关系进行起诉,应当举证证明这起事故中第三人具有过错,具有侵权行为,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侵权结果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上述提问中,如果选择侵权损害赔偿,由于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肇事一方仅仅承担主要责任而非全部责任,因此,乘客要求肇事一方进行赔付无法获得100%的赔付。但是,如果基于合同关系进行诉讼,在运输过程中乘客受到人身损害,没有安全到达目的地,承运人承担的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乘客受伤系乘客故意、重大过失或者因个人疾病所致,否则乘客能够拿到100%的赔偿额。这个案例也提醒大家,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应当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因为不同的诉讼路径对应的诉讼结果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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