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我在起草合同的时候,看到工程质量保修期和质量缺陷期,这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也迪律师解答】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是法律规定的,但是也可以合同约定,不同的工程范围对应的保修年限不同,有可能是五年,也有可能是两年。但是,质量缺陷期来源于合同约定,一般不超过两年期限,在质量缺陷期内,承包人应当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但是超过了两年期限,不意味着承包人的保修期已经结束,承包人仍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履行保修义务
,但是,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期届满后,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返还预扣的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和质量缺陷期均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