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上述问题在实务中经常发生,通常为发包人起诉承包人,要求赔偿损失。那么,工程移交时,应当移交什么物品呢?这可能涉及到场地交付、设施设备的移交以及工程资料的交付等等问题。在实务中主要涉及到两种情形的工程移交。第一种情形:项目停工且无法继续履行的工程移交。如果发包人通知承包人移交场地的,对于承包人而言,不能故意拖延移交时间,否则,发包人可能承担因承包人故意拖延移交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第二种情形:竣工后的工程移交。根据住建版本的合同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自接收工程之日,发包人应当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