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师解答】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房屋,要求具有本市户口的居民个人或者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如果是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且在婚前申请的,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通常该房屋归婚前申请的一方所有,但是,双方可以分割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但是,由于一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满足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因此,如果无法正常交易,法院无法确定市值,亦无法正常评估以及计算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只能主张还贷本金部分,而无法要求对其他部分进行分割。据此,也提醒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一方,面对这种类型房屋的分割时,可以考虑在具备交易条件后通过另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