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是不是只有两种类型,就是转承包人和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也迪律师解答】实务中,很多人对于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存在误区,有必要在此进行厘清。实际施工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施工合同中实际完成工程建设的主体。也就是说,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其签订的合同必须是无效的合同,有效的合同不存在实际施工人的概念。这在司法实践中的案件中也较为常见,很多合法施工主体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此也提醒大家,实际施工人的主体并非只有转承包人和违法分包的承包人这两种类型。转承包人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工程的整体全部转包给了他人,承接转包工程的人为实际施工人,也有可能层层转包,最终干活的人,叫实际施工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是指:承包人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承包这部分工程的人为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的主体还包括两种情形,即借用有资质的承包人和没有资质的承包人,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这两种类型的实际施工人不能跨越合同关系起诉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