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过中介与房东签约还要付中介费吗
时间:2021-03-31点击率:986地点:

第一、中介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就宣告成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第二、不同于以往的《合同法》,今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已经对于“跳单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制,即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也就是说,委托人虽然绕过了中介,直接与房东完成了合同的签订,法律上视为是中介促成了合同的签订,中介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三、虽然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但是并不意味着,只要合同成功签订,中介人就一定可以收取佣金。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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