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将通报单位、家人和社区?
时间:2021-01-26点击率:6496地点:

【网友提问】

有网友晒出长沙一社区和派出所粘贴的通告,这张通告上写明,“为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斗争,重拳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对卖淫嫖娼人员除法律处罚外一律将其违法事实通报单位、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和家庭成员。”通告落款为“望城坡派出所”和“商贸城社区”。


【律师解答】

这张通告一发到网上,立刻引起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且有传播性病的风险,此举能有效避免家人被传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既然违法,为什么怕被人知道。

这么看,似乎派出所和社区的做法无可厚非,但其实不然。

我国对于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主要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中,而一般的卖淫嫖娼行为,主要是将面临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随意将行为人的违法事实通报给单位、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和家庭成员毫无疑问是侵犯行为人隐私的行为,在没有法律支持的情况下,派出所和社区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法的。尤其是派出所,作为行使公权力的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这种做法毫无疑问是不可取的!


【律师提醒】

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无法当场告知的,也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但对于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

也就是说通知家属并不是必须的,实践中,若当事人拒绝通知家属,除非确有必要,公安机关也不会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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